我区组织教师参加省农村
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骨干教师省级培训
根据闽教院[2011]260号和莆教[2011]人85号文件精神,我区将选送部分小学、初中教师参加2012年福建省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骨干教师省级培训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、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进行组织:一是公开参训教师条件,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经学校遴选确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学校推荐报送进修学校。区教育局、进修学校对上报人选进行再次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。以上举措,确保我区选送优秀农村教师参训,为优秀教师搭建发展提升的平台。(黄喜洋)